固定总价合同,还能不能申请造价鉴定

今天我们来聊聊,建设工程中的一个常见问题,合同约定了固定总价,施工中发生争议,还能申请工程价款鉴定吗?答案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

工程造价鉴定

固定总价,不等于绝对不能鉴定。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固定总价合同,原则上以约定价格结算,但在实践中,有两种例外情况,可以启动鉴定:

第一,工程范围发生了重大变更,比如设计图纸修改,新增了施工内容;

第二,施工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比如因地质问题政策调整,导致成本激增。

举个例子,如果业主方要求多盖一层楼,还坚持按原价付款,这当然不公平了,此时法院通常会支持造价鉴定的申请,其次如何证明情况变更呢?想成功申请鉴定,关键要举证,施工单位,需要重点收集以下证据:

一,设计变更通知,业主签字的工程联系单;

二,现场签证记录,监理确认的工程量增加证明;

三,市场价格波动的证据,比如,建材涨价超过了行业的预期,注意如果只是施工方自己管理不善,导致成本超支,法院一般不会支持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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