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职务
道华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主办律师
道华天翼家族办公室 联合创始人
道华房产与工程研究院 副主任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工作简介
隋悦然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8年,作为主办律师/团队主导律师,在建设工程、房地产、小产权房等专业领域,承办诉讼及非诉类案件超500宗,在谈判、诉讼、仲裁等争端解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获得客户高度认可。
在建设工程领域:擅长解决拖欠工程款纠纷、工程造价鉴定/质量鉴定纠纷、工程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纠纷、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纠纷等各类案件,全面把控项目文件的编制、审查、递交、结算流程,参与项目关键节点谈判,为众多工程项目总包/分包/转包/实际施工人等主体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法律服务。
提供过法律服务的项目包括:深圳市地铁9号线工程、中山水体整治工程、汕头市环岛绿化工程、深圳市群众文化中心项目、深圳湾科技生态园项目、海伦堡系列装修工程、珠海星月湾项目、高州万福地产园林项目等,获得委托人高度评价。
在房地产及小产权房领域:擅长处理商品房、二手房、回迁指标、小产权房(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统建楼、绿本房等)相关的买卖纠纷、遗嘱遗赠纠纷、离婚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违约侵权纠纷、产权确权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绿本转红本纠纷等,实战经验丰富,赢得客户一致好评。
提供过法律服务的企业包括太东地产集团、太东智慧物业、中国联通、成天泰等多家知名企业,并为众多房产纠纷业主、买方卖方、合作建房人、继承人等法律主体提供法律文书审核、辅助公证、调解、诉讼、仲裁、强制执行等一站式法律服务。
重大疑难·成功案例
建设工程类
深圳南山2.7亿幕墙工程转包纠纷,成功促成实际施工人与总包、业主达成三方调解协议,追回剩余工程尾款
转包方远某公司中标某国企工程后,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将该中标项目转包给委托人,委托人因远某公司拖欠工程款及利息800余万,导致资金链几近断裂,如业主向远某公司支付工程款,考虑到远某公司有诸多执行案件尚未结案,将很大概率导致回款困难。委托人多次自行沟通无果,找到道华房产与工程律师团,隋律师担任委托人代理人,在全面梳理证据材料的基础上,通过与业主及转包方多次斡旋协调,最终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委托人足额收到全部被欠工程款,有效降低各方损失、维护各方多年来的合作关系、促成各方共赢的稳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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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9号线某专业劳务分包工程,总包拖欠工程款,代理承包人财产保全、申请仲裁,成功帮助承包人追回全部工程尾款
中国某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某区间地铁盾构劳务施工工程分包给委托人,八局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经委托人多次催要仍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导致委托人没有钱支付给下游材料商以及工人,委托人长期自行催款无果,委托道华工程律师团提起仲裁,隋律师担任委托人代理人,第一时间前往相关部门调取证据材料,同步完成财产保全,凭借充分的诉前准备以及多年工程纠纷实战经验,为委托人追回全部未付工程款、质保金、利息及仲裁费等维权成本,获得委托人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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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环岛绿化工程纠纷,发包方拒绝办理结算,代理承包人起诉,查封发包方数套不动产,追回全部拖欠工程款400余万
委托人承包广东某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工程竣工验收超四年,委托人多次发函要求结算,开发商均拒绝对结算书盖章确认,并以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全部结算手续为由,将无法办理结算的原因归责于委托人。 委托人长期催款未果,委托道华房产与工程律师团提起诉讼,隋律师担任委托人代理人,经全面阅卷、梳理证据、综合研判,在诸多线索中发现开发商成本经理曾向委托人反馈过结算表格,从开发商成本经理的确认属于职务行为、结算书等资料仅属于合同附随义务,并非主合同义务等法律角度,在一审判决对委托人极其不利的情况下,二审成功翻案,为委托人确认工程结算尾款4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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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备租赁纠纷,总包拒付租赁费及延期费,道华律师促成调解,成功挽回委托人超百万损失
委托人与广州某安防公司(工程总包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委托人将整套防火型全防护智能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设备租赁给总包方,租赁费用及延期使用费用超百万元。由于案涉合同在租赁费用支付约定“背靠背条款”, 总包方遂以上游公司未支付相关款项为由拒绝向委托人支付租赁费用,委托人多次与总包方沟通结算事项均无果,遂全权委托道华建设工程律师团追讨租赁费用等款项。隋律师担任委托人代理人,经充分研判后,立案并采取财产保全等多项法律措施,本案因争议较大,仲裁裁决书经三次送审未决,在我方为委托人准备证据以及法律论据充分的情况下,总包方考虑承担全部责任风险较大,被迫与我方委托人进行谈判,达成向我方支付租赁费、延期费并承担委托人全部律师费、仲裁费、担保费、保全费等仲裁成本的调解结果,高效圆满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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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类
深圳价值700万小产权房确权纠纷,法院裁定驳回诉讼请求,道华律师代理上诉,成功确权过户领取红本房产证
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房产一套,自建成后历经5次转让,委托人周某1989年基于国企单位员工身份较低价格购入该福利房,支付全部购房款多年后,发现因交易环节中多家企业均已注销,导致二十年来无法办理房产登记。2021年,周某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权属,一审被罗湖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在上诉期剩余2天的情况下,委托道华房产与工程律师团,由隋律师担任周某代理人,针对罗湖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提出上诉,并成功获深圳中院指令罗湖法院继续审理,在继续审理过程中,成功为周某房产确权,强制执行程序中,成功为周某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为周某超700万元房产成功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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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绿本安居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市值600万,成功代理买方确认合同有效,卖方配合办理绿本转红本手续、完成过户并向买家支付违约金
1996年,卖家以全成本微利价向原产权单位深圳市某工程公司购买案涉房屋,并于2010年取得绿本产权证。2010年3月,委托人(买家)与卖家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约定房屋归买家所有,在满足办理红本及过户手续时,卖家给予协助。2014年深圳市某工程公司通知案涉房屋可以办理红本房产证后,委托人即要求卖家协助办理,卖家因房价大额上涨欲索要100万签字费。2021年,委托人第一次起诉,一审法院以案涉房屋买卖行为涉嫌违规转卖安居房,裁定驳回起诉。在距离上诉期届满仅有两天时,委托人决定委托道华房产律师团代为上诉,经道华隋悦然律师代理,深圳中院裁定指定一审法院继续审理,后福田法院改判合同有效,卖家配合办理绿本转红本手续,确认卖家违约责任,向委托人赔偿违约金,全面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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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者收取购房款后拒绝解锁学区房学位,成功代理买房者获法院支持卖方支付高额违约金
委托人为让其孩子就读于深圳莲南小学,通过房产中介与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约500万元购买丘某名下学位房。丘某确认合同签订前,该房产已被深圳市莲南小学锁定,承诺于当年6月底配合委托人解锁该房产学位。 委托人支付全部购房款后,丘某仅将房屋过户至委托人名下,却拒绝配合解锁房屋学位,导致委托人不得不带着孩子租房就读私立学校,给委托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委托人意识到丘某是故意利用政策漏洞,无法自行沟通协商后, 委托道华房产与工程律师团代为诉讼,隋律师担任委托人代理人,经梳理案件线索、指导收集证据、指定完善庭审方案,最终成功代理委托人获法院判令丘某向委托人支付高额违约金。
民间借贷到期后,抵债房屋尚未过户被债务人擅自转让,执行阶段买家提执行异议,代理债权人起诉胜诉,取得房屋所有权
2016年委托人与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由委托人出借给某公司人民币伍仟万元,专项用于某公司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年回报率36%,计:壹仟捌佰万元。在该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之后,双方签署了《商品房销售(买卖)合同》,由某公司提供32套商品房作为对委托人借款届满后付款的保证。2016年10月委托人通过银行汇款给某公司5000万元。借款到期后,某公司未能还款,委托人即要求某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登记,但其始终推脱拒不配合,最终在执行阶段时却突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称自己已经缴纳了房屋首付款,房子是自己的,本就损失大笔财产的委托人此时却又突陷僵局,道华律师助债权人起诉,排除案外人执行异议,全面胜诉,确认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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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类
深圳龙岗拆迁利益约8000万历史遗留房屋被某街道办错误确权,成功代理合作建房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使合作建房人合法权利得到充分救济
委托人潘某诉深圳市龙岗区某街道办事处一案中,因街道办未尽合法审查义务,错误将涉案房屋确认在李某名下,李某基于街道办的公示行为,与开发商签订一系列拆迁补偿协议,并成功领取部分拆迁补偿装修款、安置费等款项。潘某多次与街道办、开发商等沟通无效,委托隋律师担任其代理人,经过全面阅卷、梳理证据、厘清事实及各方法律关系,成功从行政征收行为的流程、行政行为因错误公示导致委托人潘某无权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利益等角度进行充分论证,最终确认街道办对案涉房产公示确权的行政行为违法,使委托人潘某合法权利得到充分救济。
深圳价值700万小产权福利房继承纠纷,继承人父母离异多年,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代理继承人起诉确认亲子关系、确认遗产份额
案涉政策性住房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华新地铁站西北角的华新村,现已被深圳市政府旧改立项,因委托人父亲去世,生前未立遗嘱,导致委托人与继母、弟弟之间如何继承案涉住房存在分歧。继母与弟弟霸占该房产,一边出租获取收益,一边等待旧改拆迁,以期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委托人多次与继母、弟弟协商房产分割事宜,均遭拒绝,委托道华房产与工程律师团代为起诉,道华律师致电诸多行政机关,全力调查取证,结合完善的诉讼请求、庭审方案,最终为委托人确认其对该政策性小产权房享有继承权,确认继承份额,并追回后母、弟弟霸占多年的租金份额,全面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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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本小产权房离婚财产分割,成功为委托人取得价值3000万小产权房一栋,协助委托人办理绿本转红本手续,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房产更名过户
委托人与丈夫刘某因感情不和分居超十年,分居期间双方各有收入,刘某名下有位于深圳市绿本小产权房一栋,该房产面积超600㎡,离婚时该房产含房内装修及附属设施、相关配套设施等市价约3000万元。因委托人多次与刘某沟通均 无法就财产分割事宜达成一致,后委托道华房产与工程律师团,隋律师代表委托人与刘某进行沟通,在了解刘某存在调解意愿的情况下,以完善、专业的庭前方案为基础,全面分析利弊,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为委托人争取到该小产权房,并协助委托人成功办理绿本转红本手续,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更名过户,获委托人高度认可。
深圳南山蛇口回迁安置房转让纠纷,卖家被诉违约,成功代理卖家确认合同解除,免除超1000万元违约责任
买方王某与卖方黎某因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回迁安置房转让发生纠纷,黎某将三套安置房指标转让给王某,后因合同厦行过程中双方存在较大争议,王某将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黎某支付安置费、退还购房款、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等诉求。 隋律师担任黎某代理人,在发回重审程序中,成功代理黎某确认合同解除,并驳回王某全部诉讼请求,为委托人黎某避免超千万元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