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商品房质量纠纷,道华房产律师团代委托人上诉,深圳中院认为上诉理由成立,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深圳罗湖商品房质量纠纷,开发商所售房屋存在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委托人一审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失被驳回。道华房产律师团邹俊岳律师、郭晓阳律师对案件进行充分研判,针对案件关键证据进行实地调查取证,代委托人提起上诉,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采纳道华房产律师团代理意见,认为委托人上诉理由成立,裁定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裁定书
裁定书2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